“今公所谓贤 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 前,耥喦鞫裕 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 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 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 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 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 见伪增实, 以无为有,以少 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 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 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 ,欺父母未 有罪而弑君未伐 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