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 郡十七,且以其 故俗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汉中 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 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 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 仰给大农 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 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 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