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 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 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 史、廷尉正、 博士,拟於天子。 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 为置二千石,去“ 丞相”曰 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