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期年,冯驩无所言。孟尝君时相齐,封万 户於薛。其食客三千人。 邑入不足以奉客,使人出钱於薛。岁馀不入 ,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,客奉将不给。孟尝君忧之,问左右:“何人可使收债於薛者?”传舍长曰:“代 舍客冯公 形容状貌甚辩, 长者,无他伎 能,宜可 令收债。”孟尝君乃进 冯驩而请之曰:“宾客不知 文不肖,幸临文者三千馀人,邑入不足以奉宾 客,故出息钱於 薛。薛岁不入 ,民颇不与其息。今客食恐不给,原先生责之。”冯驩曰;“诺。” 辞行,至薛,召取孟尝 君钱者皆会,得 息钱十万。乃多 酿酒,买肥牛, 召诸取钱者,能与息者皆来,不能与息者亦来,皆持取钱之券书合之。齐为会 ,日杀牛置酒。酒酣,乃持券如前合之,能与息者,与为期;贫 不能与息者 ,取其券而烧之。曰:“ 孟尝君所以贷钱者 ,为民之无者以为本业也 ;所以求息者,为 无以奉客也。今富给者以要期,贫穷者燔券书以捐之。诸君彊饮食。有君如此,岂可负哉!” 坐者皆起,再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