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 者置初郡十 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 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 农以均输调盐 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 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 ,不敢言 擅赋法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