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 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 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 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 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 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