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