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 器,怒而 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 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 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 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 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 反地下耳。 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 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 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