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之政忠。 忠之敝,小人以野,故殷人 承之以敬。敬之敝,小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僿,故救僿莫 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复始。 周秦之间,可谓 文敝矣。秦政不改,反 酷刑法,岂 不缪乎?故汉兴,承敝易变, 使人不倦,得天统矣。朝以十月。车服黄屋左纛。葬 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