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 食不重肉。後母死 ,服丧三 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 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 文法吏事,而又缘 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 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 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 发之,弘推其 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 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 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 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 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 臣为忠, 不知臣者 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 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