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 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