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 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 周为廷尉,其 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 陷之;上所欲释者 ,久系待问 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 周曰:“君为天子 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 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 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