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