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 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 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 戎鼙稣郧笞鹩, 以受公奉;事私利 ,枉主法,猎农民; 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 操白刃劫 人者也。初试 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 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 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 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 顾於亲,犯 法害民,虚公 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 者也,攻而不用弦 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 君未伐者 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