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 越,番禺以西 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 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 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 初郡时时小 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 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 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能 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 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