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 者为异。同则相 亲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也。礼义立,则贵贱等 矣;乐文同,则上 下和矣;好恶著,则贤不肖别矣 ;刑禁暴,爵举贤,则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 以正之,如此则 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