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 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治,故 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 曰:“朕闻法 正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 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 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 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