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 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