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