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 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 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 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