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