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 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 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