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 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 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 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 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 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