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 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 逮捕勃治 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 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 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 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 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 “吏方验 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