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 足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 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 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 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 奉卮酒进之 ,妾知其药酒也, 进之则杀主父, 言之则逐 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 一僵而其 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 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 信得罪者也 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