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 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 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 令人主自择,不 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 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 之。二岁 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 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 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 卿约议,至上前, 皆倍其约以顺 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 :“齐人多 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 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 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 右幸臣每毁 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