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 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 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 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 其行敦厚,辩 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 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 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 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 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 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 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 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 以臣为不忠。”上 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