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 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 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 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 ,属之阴 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 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 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