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