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 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 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 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 背示之, 曰“以公 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 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