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 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 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费 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 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 士,令折辕而 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 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 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 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 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 破家而葬 ,夷伤者 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