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