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 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 三官铸。钱 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 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 销之,输其 铜三官。 而民之铸钱 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 ,唯真工大奸 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