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 “夫忠信,又何罪 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 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 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 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 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 而其酒, 上以活主父,下以 存主母也 。忠至如此 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 妾之弃酒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