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 年。每朝会 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 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 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 内史。弘奏事,有 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 常说,所言皆听, 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 诘弘曰: “齐人多诈而无情 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 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 知臣者以臣为忠, 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 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 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