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 业,问:“ 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 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 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 ,闻乐不乐,故 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 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 之丧,天下 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