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 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