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 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 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 城河上为塞。 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 禁不得祠。明星 出西方。 三十四年, 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 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