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 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 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 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 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 ,以逆主为好, 行私莫大焉。故 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 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 “前吏命胡服,施 及贱臣,臣以 失令过期,更不 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