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 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 印。诸侯自除 御史、廷尉正、 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 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 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 独得食租 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