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 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 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 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 者,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 乎?”周曰 :“三尺安出哉 ?前主所是著为 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