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