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 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 ,不便,又 废。於是悉禁郡 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 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 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 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