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 以为人主 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 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 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 开陈其端 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 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 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 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 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 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 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 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 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 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 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 弘言。左右幸臣每 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