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 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民益 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 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 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 数千人,擅自 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 死罪,缚辱 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 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 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 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 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 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 ,往往而群居 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 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 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 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 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 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