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 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 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 闻,往夜告之 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 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 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 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 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 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 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 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 之至变也。 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 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 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 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