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 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 ,周为廷尉,其 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 欲挤者,因而陷之 ;上所欲释 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 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 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 指为狱。狱 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