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 人。郡吏大府 举之廷尉,一 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 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责如 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 亡匿。狱久 者至更数赦十 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 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