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 ,赤侧钱贱, 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 无铸钱,专令上 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 废销之,输其铜 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 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