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 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 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 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 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其行敦厚 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 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 之。尝与 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 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 ,至上前,皆倍其 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 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 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 不忠。”上问弘。 弘谢曰:“夫知臣 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 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